近期,省内多地发生利用车主侥幸心理,不及时处理车内存放的财物,进而对车内存放的财物实施盗窃的案件。通常不法分子没有固定的作案对象,对车辆实施无差别盗窃,盗取公私财物。
一、【相关案例】
1.8月30日,宿迁的赵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停车位上的一辆白色大众轿车,放在轿车副驾驶抽屉内的4000元和放在副驾驶门框内的半条小苏烟被盗,合计损失价值4100元。
2.8月29日,连云港的周某报警称,其放在轿车扶手箱里的20000元现金被人以拉车门的方式盗走(车未锁),损失价值20000元。
3.8月27日,无锡的蔡某报警称,其停放在街边的轿车被人拉车门进入(车门未锁),放于中央扶手箱内的6000元现金失窃,共计损失6000元人民币。
4.8月23日,镇江的吕某报警称,其停在地下停车场的轿车后窗被撬,后备箱两箱汾酒被盗,价值4800元;车后挡风玻璃被砸,维修费约1万元。损失共计14800元。
二、【警方提示】
1.停车要守规。尽量将爱车停放在正规停车场、车库或有监控的区域。
2.锁后要拉门。锁好爱车后再拉一下车门,检查是否上锁,确保万无一失
3.放物要谨慎。切勿将手机、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