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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发展情况

来源: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1-06-25 10:36:14访问量:字体

(一)围绕“一个中心”,吹响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冲锋号。

全面贯彻落实《张家港市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出台涉农资金整合意见,制定新一轮农业农村奖补政策,在2020年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绩考核中,张家港均位列第一等次。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苏主场活动在我市永联村举行,我市在开幕式上向全省发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倡议。

(二)聚焦“两大硬任务”,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一是聚焦脱贫攻坚。深入开展“阳光扶贫”,全市2580户困难家庭实现结对帮扶;加大产业、对口扶贫力度,选派25人次到沿河开展技术帮扶。二是聚焦重大项目。开展“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109个村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启动合作项目51个,行政村联建率73.65%。

(三)打造“三个标杆”,谱写城乡一体化发展新篇章。

一是打造现代农业标杆。建成小麦、水稻、桃和蔬菜绿色防控示范区各1个。推进常阴沙高效蔬菜PPP项目建设。新申报1家苏州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全市现有8家苏州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年内完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我市1个项目获省赛第一名、国赛二等奖。2016年承担国家农村综合改革试点,2019年顺利完成试点任务,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相关做法获上级肯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二是打造村级经济发展标杆。推进村级重大项目建设,2020年已开工超千万项目26个,投资金额20.76亿元,村均可支配收入1249万元,较上年增12.2%。拨付各类村级经济发展资金1.17亿元,加强对经济强村的引导、成长型村的激励和对薄弱村的帮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苏州率先全面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三是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标杆。全面全力全民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成5个康居特色村、99个三星级康居乡村,美丽宜居乡村建成率预计达100%。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定期发布“晴雨榜”,开发利用“天气图”系统。9月,我市率先通过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验收销号。

(四)提升“四个水平”,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全市秸秆还田率99%以上,农药化肥使用保持“零增长”。实施耕地轮作休耕约7.5万亩,今年秋播后,全市耕地实现轮作休耕一遍。更新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点23个,全年回收利用率95%。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十三五”期间共关闭不合格畜禽养殖场914个、整治达标77个,全市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超过9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7.6%。杨舍镇善港村申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农业品牌建设取得新突破,凤凰水蜜桃获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6.45%。

二是提升物质装备水平。新建高标准农田2.1万亩,新(改、扩)建蔬菜基地1200.9亩。“十三五”期间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从62.6%提高到85%。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2859.95亩,“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改造池塘4723亩。新增1家苏州市健康养殖场。建成5家农机化“两大工程”示范基地,我市综合机械化水平预计达94.5%,位居全省前列。“十三五”期间,成功创建全国第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全省首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三是提升科技发展水平。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840人次,认定210人。“十三五”期间,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8140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超1034人。启动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大学生培养。推广农业“四新”技术,今年主推新品种15个、新技术24项。“十三五”期间,建设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和推广示范基地各2家,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365名。全年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12.85亿元。

四是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目前,全市新增5家苏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其中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11家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挂牌,位居苏州前列。第四届江苏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成长组一等奖(第一名),并在全国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荣获成长组二等奖。“十三五”期间,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2家,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70家,预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91%,培育示范家庭农场150家。打造休闲农业品牌,2条线路获评江苏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个村获评苏州市“十佳”休闲农业精品村。

(五)做精做优“五大主导产业”,提升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水平。一是丰富“菜篮子”。全市蔬菜播种面积预计与上年持平。创建高标准蔬菜生产示范基地4家,面积480亩。创建“美丽家园”118家。建成蔬菜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1家,面积120亩。“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省级标准园7个、苏州市高标准蔬菜生产示范基地6个。二是优化“果盘子”。引进‘苏翠1号’梨等果品新品种。在省、苏州优质果品品鉴活动中共获得28金25银,获奖数量苏州第一。“十三五”期间,建成部级园艺作物标准园1家、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3家、苏州市级园艺作物标准园3家。三是做大“肉案子”。完成常阴沙5.8万头猪场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20个、“省动物防疫规范达标示范场”11个、“省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示范场”10个、“畜禽良种化示范场”3个、“苏州市美丽生态牧场”2个。五是稳定“鱼池子。”发展稻渔综合种养1500亩。“十三五”期间,先后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家、苏州市高标准水产养殖示范基地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渔业)2家。

(六)确保“六个安全”,为农业农村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确保发展环境安全。持续开展“电捕鱼”、生猪屠宰、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全市“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坑农害农事件。二是确保长江生态安全。落实长江禁捕政策,我市25艘捕捞渔船全部退出长江捕捞,跟踪做好退捕渔民生活保障工作。三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农机、渔业渔政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四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抽检、日常巡查、质量认证等工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在98%以上,2016年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20年顺利通过复评。五是确保农村“三资”安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常态化监管,加大惠民力度,稳步提高分红比例。六是确保动物防疫安全。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突出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全市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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