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锦丰新城用地布局,满足片区建设需求,拟对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新城(JFXC-01-02、JFXC-01-05、JFXC-01-09、JFXC-01-10、JFXC-01-14、JFXC-01-17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以上地块控规的用地范围和调整的主要原因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致电0512-58959027(冶金园规建局规划科)。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公示内容: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新城(JFXC-01-02、JFXC-01-05、JFXC-01-09、JFXC-01-10、JFXC-01-14、JFXC-01-17基本控制单元)拟调整范围为北至港丰公路、兴联路,南至大南路、书院路、兴南路,东至华昌路、油车港路,西至清源路、华昌路,用地面积约336.26公顷。
为促进锦丰新城发展,拟对控制单元内用地性质进行调整,以满足区域内建设需求,保证规划的可实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