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2〕张行复第126号
申 请 人:严某
被申请人:张家港市公安局
地 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80号
法定代表人:钱飞,该局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张公(后塍)行罚决字〔2022〕47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22年10月2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十大博彩公司_澳门线上博彩¥网络平台:2022年10月25日依法已予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准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